工伤九级鉴定后离职流程与赔偿顺序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已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您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如果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您还有权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您是先办理离职还是先获得赔偿的疑问,实际上这两者在法律程序上并不完全冲突。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在提出离职申请的同时,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然而,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考虑,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并尽可能在离职前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双方对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过程中或协商达成一致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表明您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合理理由希望解除劳动关系。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财务结算等。在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后,及时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您可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的同时或之后提出离职申请,并按照上述步骤操作,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